第一章 几度星(1 / 1)

第一章几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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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在山头呆着无趣,孟星这小子虽非我亲生,但毕竟跟随我多年,如今就这么随别人去了我这心里自然是空落落的,于是择个好日子,我便去探望探望他和沈伶。

我到章尾山的时候已是正午,孟星这小子满面通红的自里屋跑出来和我见礼,我看他这番光景,顿觉尴尬,正尴尬着,从里屋缓缓走出来个人,衣衫不整的样子,赤红对襟大敞着,露出大片胸脯,我垂头干咳两声,“虽然这章尾山速来清净,没什么人来,但……但你二人也要避讳着些。”

沈伶笑起来,仍旧是那副自然随性的腔调,我擡头看去,他面庞竟变得较之先前更加艳丽,透出一种别样的妖,再看他两鬓长发俱都变作火红色,眉心一道火红印痕,我心下觉得不好,那是堕仙印。

我来了孟星自然是欢喜得紧,忙不叠地去厨房做菜,我看他去了,便坐在茶厅与沈伶闲谈,刚要开口问,沈伶先自说了,他呷了一口茶道,“你一定会问我如何变作这般模样,与你所想的一样,”他自嘲地笑笑,“有了七情六欲的神仙,就不再是神仙了。”

我摇摇头,“倒是不想问你如何堕仙的,只是问你后不后悔。”

他撑着头笑起来,赤色的瞳孔变得别样温柔,“我那日喝多了酒,私以为做了荒唐事,天雷霹雳就在我耳边,可是我却不怕,我用自己最后的一层仙障护着他,然后……”他指尖轻轻点着眉间那道火红印痕,“你看,虽然天雷给我劈出了一道疤,但是我却可以自由地爱他了。我做了这么多年的神仙,真真的是无趣,直到遇见他,我才感觉到我是真正的活过。我酒醒时候天光大亮,那时候我还觉得我这么做甚为荒唐,可是当我看到他,他枕在我的臂弯里,睡梦中都带着笑,那一瞬间,我就觉得,荒唐也是好的。”

我自然知道沈伶口中的“他”是谁,垂眸将杯中残茶一饮而尽,正待说个什么,却听得厨房里孟星的喊声,“沈伶!你快过来!我杀不了这只鸡!”

沈伶挽起袖子忙赶过去,一边帮忙弄鸡一边嗔怪着,“以后这些事我做就好了啊,不是跟你说了吗,你就负责把它们弄熟就好了,菜都是我洗,碗都是我刷,呃……还有,鸡都是我杀!”他这么絮絮叨叨的说着,满脸都是幸福。

我离开章尾山那一天擡头看了看天边的流云,来探望他们俩之前我有时候会觉得沈伶与孟星在一起这件事实在是荒唐,但看过他二人你侬我侬的小日子之后我又觉得自己之前有那些觉得他二人结合荒唐的念头才是真荒唐。

天上神仙的事务太多,我当初为了避世清净自己一个人住在离凡世最近的昆仑山,我看过了天庭功曹轮班,也看过了凡间朝代兴替,有时候我会搬上一个小马扎坐在山头上一边啃肘子一边想,到底什么才是真实的,什么又是虚无缥缈的呢?仙凡神魔之间的界限到底是谁定的?那些整日以保护天下百姓为己任的大神们是真的在保护这个世界么?

五百年前我曾在西天的盂兰盆会上听到佛祖老儿说“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我记着这么一句,觉得极其慈悲极其有佛性。但仔细想一想,蚂蚁某天走在路上搬运着粮食,然后眼前一黑,对于蚂蚁来说,可能是遇到了天降大石头压死了,这只是个意外,但其实可能是某个凡人随便散了散步,无意间鞋底就碾死了几只蚂蚁而已。

蚂蚁对于凡人来说很渺小,渺小到凡人毫无意识的方寸之间的动作对于蚂蚁来说可能就是灭顶之灾。

而那些凡人对于我们来说又何尝不是蚂蚁呢?

云腾致雨,露结为霜。凡人们赖以生存的天气,阳光,其实也不过是他们一直以来所信仰的天神们打个呵欠亦或者打个喷嚏罢了。

一切都是无意识的自然存在,没有谁保护谁,也没有谁在维持着这个空间的平衡,只是你眼中的世界里每个人都在按照自己的轨迹运转,所以才构成了你眼中的世界。

所以没有什么荒唐不荒唐,应该不应该。

人活这一世,开心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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